南京林业大学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家居学工办〔2024〕3 号
家居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比细则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和《关于做好2024 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 元/人。经学校分配,学院本次共 2 个国奖名额,同时可报 1 个候补名额。名额分配如下:2021 级 1 名,2022 级 1 名。2023 级如有成绩特别突出的同学,可提交材料至院学工会议讨论。
2.原则上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奖励,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和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不可兼得,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且符合《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先进评选办法》、《南京林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本学年学生先进评选中,必须获得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下简称三好、优干)及以上荣誉称号。该学年需至少获得一项校级以上奖励。
4.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学中,参照“综测为主,兼顾绩点”的大原则,2023—2024 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按同一专业或同一年级排名均可)前10%(含10%,下同;排名不四舍五入),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优先推荐综测和绩点均为年级第一的同学。若以上情况均未满足,则考虑综测和绩点均为专业第一的同学。若以上情况仍未满足,则以年级综测排名为序。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需向学院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并经学院评审同意后一并报送大学生资助中心。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 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5.入学后受到校级、院级处分者,取消评优资格。
6.评审程序:
(1)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洪 琰
成员:马崇慧 马 琳 袁兆艳 闫小星 陈 岩
刘洪海 许翠云 李若辉 苗艳凤 赵 寅
李荣荣 刘俊哲 梁铮元 魏梦怡 刘豪杰
(2)有意向申请者填写申请表,并发送指定邮箱,未按要求填表及未按时交表者视为放弃资格;
(3)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经学工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拟定申报人选;
(4)拟申报人选进行 3 日的全院范围公示;
(5)拟申报人选修改完善申请表;
(6)上报学校。
7.本细则若有未尽之处,由党政联席会议进一步裁定讨论。
附件1 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注意事项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2024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