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级单位:
根据南林委[2009]37号文件精神,家具与工业设计学院第一届系级领导岗位人员自2008年11月聘任以来,已有两年时间。根据学院制定的系级领导岗位实行任期制以及每届任期两年的规定,学院决定在今年11月至12月进行系级领导岗位人员的换届聘任工作。现将系级单位领导岗位换届聘任方案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岗位
学院四个系分别设系主任和副系主任各一名,其中系副主任岗位由党支部书记兼任。院中心实验室设主任和副主任各一名。其具体岗位、职数与要求如下表所示。
系级领导岗位设置明细表
系级单位 |
主任 |
副主任 |
备注 |
工作方向 |
家具设计系 |
1 |
1 |
系党支部书记
兼副主任 |
家具设计及理论方面的
教学与研究工作 |
家具与木制品
工程系 |
1 |
1 |
系党支部书记
兼副主任 |
家具与木制品工程方面的
教学与研究工作 |
工业设计系 |
1 |
1 |
系党支部书记
兼副主任 |
家具以外的工业产品设计及
理论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
设计技术系 |
1 |
1 |
系党支部书记
兼副主任 |
史学、人类工效学、图学等
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
院中心实验室 |
1 |
1 |
在全院教职工范围竞聘正、副主任 |
实验室的发展规划与管理工作 |
二、聘任原则
1.以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志愿和被推荐情况,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任人唯贤、择优聘任。
2.实行公开聘任上岗制。
3.实行任期制,聘期两年。
三、聘任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胜任应聘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办事能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办事公道正派,不图虚名,不搞形式主义。
3.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不以权谋私,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为人谦虚,得到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多数群众的拥护。
4.应聘者需为本院在职职工,主任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副主任需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四、聘任程序和日程安排
1.11月23日,召开全院系级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公布聘任岗位和聘任方案。
2.11月23~29日,个人报名,在个人自荐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拟定各岗位候选人。
3.12月2日,召开全院大会,全体教职工投票选举系级领导岗位人选。根据民主选举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4、12月13~15日,由党政联席会议最终决定和公布聘任名单。
五、其它事项
1.12月3至12月10日,进行教工党支部的换届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兼副系主任)。
2.在聘任工作进行期间,原各系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待新主任到岗交接完工作后,方可卸任。
3.应聘上岗的各系级领导,自宣布被聘任三日内向院长报到并及时到岗交接和开始工作。
4.应聘上岗的各系级单位领导到岗后,原各系负责人的职务自然免除。
5.系级单位领导实行岗位津贴制(按学院岗位津贴分配方案实施),不享受工作量减免,不享受学校有关职级待遇。
中共家具与工业设计学院委员会
家具与工业设计学院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