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院委〔2009〕05号
为不断提高我院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入党积极分子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前的一个学期内,必须无补考。
(2)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列。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1)受到校纪处分者;
(2)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中作弊或无故缺考者;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不及格者;
(4)无故不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请人代签到者;
(5)在积极分子考察期间,累计有两门及以上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3.积极分子队伍调整
每学期初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把符合条件的同学及时补充进来,把不适宜继续作为积极分子培养的同学调整出去,并进行公布。
二、关于预备党员发展
1.培养考察时间
一年级已满半年,并且表现优秀者可考虑发展,其他年级必须满一年。
2.学习成绩
(1)发展前一年内没有补考;
(2)二、三年级非艺术类学生的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要达到总分60%及以上,艺术类学生要达到50%及以上。
三、关于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期内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延长考察期半年。在延长考察期内,又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学习态度不端正,有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在新党员培训班或入党联系人培训班结业考试中作弊者,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预备期内,受到校纪处分者,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上述规定从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中共家具与工业设计学院委员会
2009年3月17日
主题词:学生党员 发展 要求 规定
报 送:校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 2009年3月17日印发
共印10份